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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万历三年(1575),县令赵善政在城南二里许地捐建复初书院,有屋若干楹,常稔田40
亩。赵善政崇雅黜浮,率其子弟申饬伦理,遵由训约。士习于学,民勤于野,声教远迄,有复
古之渐矣。赵善政公事之余就到书院,与诸生互相问难质疑。清道光时,书院遗迹已经无存。
创办人
赵善政,字以德,号肖轩,南直隶泾县人,明隆庆五年(1571)进士。善书,工诗文。
尝著《十劝诗》以励俗。广置乡约于乡隅,岁必亲历,所至皆有题咏。又建复初书院,置学
田,疏文秀水,引流达泮。风流文采,绰有可观,至今人诵之。累官至广东提刑按察副使。著
有《宾退录》《仙东诗稿》《养志余编》。
(见道光《东阳县志》)